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並於109年8月5日通過董事績效評估辦法,以發揮董事會成員自我鞭策,提昇董事會運作之功能。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並於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董事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13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110年度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委任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執行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本評估案經參考我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研究文獻與法令指引,依包括:「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董事會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內部控制」、「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及「價值創造」等七大構面為基礎,分項設計共七十道問題之基準評估問卷,用以評估本公司的董事會治理效能,並透過覆核委任方填覆之問卷、實地訪談委任方董事會成員、以及驗證必要之文件及檔案等程序,以評估委任方之董事會治理效能,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已於113年12月31日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該機構和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獨立性。
本公司擬根據其精進建議做為持續加強董事會職能之參考,上述建議事項及預計採行措施將呈送董事會報告。
公司董事會治理優點如下:
1. 三席獨立董事分別具備財會、法律及相關產業的專業知識。
2. 董事會成員踴躍出席董事會,並以充分時間討論重大事項。
3.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外部會計師三方密切合作,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機制。
4. 董事會以身作則,除每年進行自我評估外,亦委託外部獨立機構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充分展現董事會的自律與當責。

然而,建議貴公司在董事會治理方面,可以朝下列方向精進:
1. 宜成立永續發展專責單位,制定永續發展政策,落實推動各部門永續發展工作,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2. 訂有「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提名委員會宜積極為公司制定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計劃與董事會成員人才庫,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3. 官方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內容大致完備,惟有關公司治理部分資訊之揭露宜增加更新頻率,提供更及時之相關內容,裨益利害關係人深入瞭解公司現狀。